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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分摊关系树,在由上而下分摊模型下,未勾选“包含子项”。在进行第一级分摊计算的时候,整幢共用的面积是分摊给它下面第一个节点下的所有分摊区,也就是住宅共用、住宅、商铺共用和商铺。
则:K1=整幢共用/(住宅共用+住宅+商铺共用+商铺)
随后进行第二级分摊计算,我们先看住宅共用这个分支,因为此时住宅共用是不包含子项,所以只有住宅共用从整幢共用分摊得到面积,分摊得到的面积=住宅共用×K1。
那第二级住宅共用分摊给住宅时,总的分摊面积=住宅共用+住宅共用×K1
所以K住宅1=(住宅共用+住宅共用×K1)/住宅
那因为住宅功能区本身也从整幢共用那分摊得到了面积,分摊得到的面积=住宅×K1。在这个部分,分摊系数就是K1。
所以综合考虑,住宅的分摊系数就是由下面2部分相加,K住宅=K住宅1+K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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